


作者: 來源: 菏澤日報 發表時間: 2026-02-07 08:56
本報評論員
當立法聽證會上的市民建言被鄭重聆聽,當專業論證的數據被充分吸納,當一線園林工人的心聲被寫入考量——一部帶著泥土氣息、科學精神與法治溫度的地方性法規已然成形。《菏澤市城市綠化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于1月25日經山東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批準,將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
它的誕生,遠不止于為城市樹木花草設立保護條文。這標志著,“中國牡丹之都”正以法治為筆,以綠色為墨,在現代化人民城市的畫卷上勾勒生態優先的發展路徑,回應著時代與人民的深切期盼。
這部法規的獨特價值,在于其深深植根于菏澤的土壤。它鼓勵科學栽植牡丹、芍藥等鄉土花卉,不僅是裝點街景,更是將城市的文化魂與生態觀融為一體,讓“中國牡丹之都”的風貌從春日花海延伸為四季常駐的綠色肌理。它要求綠化借助原有地形與人文遺址,體現了一種尊重自然、融合歷史的智慧,避免“千城一面”的綠化誤區,使城市生長于固有脈絡之上,而非粗暴涂抹之上。此乃“因地制宜”原則最生動的法治注腳。
從一朵花的驚艷到一座城的綠韻,需要系統而堅實的規劃作為骨架。《條例》立足“堅持生態優先、固化實踐經驗、突出菏澤特色、強化務實管用”的整體思路,強調規劃引領,嚴格綠線管控,正是將綠色空間提升到與道路、建筑同等重要的城市基礎要素地位。它規定附屬綠化與主體工程“同步規劃、設計、施工”,并設定了完成的最后時限,這記法律“響錘”旨在從源頭上杜絕“只建樓、不建綠”的舊疾,確保綠色不是建設的點綴,而是同步生長的有機部分。菏澤規劃中“森林環城、綠廊織城、公園滿城”的藍圖,正借此獲得剛性的法治護航。
菏澤的綠色實踐,并非孤立的城市行動,而是與山東省“走在前、開新局”宏偉步伐的同頻共振。省十四屆人大四次會議與省政府工作報告所強調的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穩步推進“雙碳”目標,在《條例》中化為具體的永久性綠地保護制度、精細化養護要求及多元共治機制。它是對宏觀戰略的基層落實與法治化表達,體現了一個地方如何通過立法將宏觀戰略轉化為可操作、可考核、可守護的日常規范。
尤為可貴的是,《條例》展現了治理思維的現代化轉向。它設定梯度化處罰,對未造成損害的行為以教育為先,避免“以罰代管”,助力優化營商環境。它明確“懲戒與修復并重”,追求法律責任的終極目的仍是生態本身的恢復。同時,它敞開公眾參與之門,鼓勵認建認養,保障投訴舉報權利,這預示著城市綠化將從政府的“獨角戲”走向社會的“大合唱”。法治的力量,不僅在于約束,更在于引導與激發,形成守護綠色的最大共識與合力。
眺望未來,當法律的條文融入城市的每一次呼吸,當牡丹的芬芳與法治的威嚴共同滋養這片土地,菏澤所踐行的,便是一條以法治保障生態文明、以綠色塑造城市競爭力的現代化之路。
從一朵花的綻放到一座城的綠色,菏澤用法治之筆勾勒出“中國牡丹之都”的生態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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